{{ v.name }}
{{ v.cls }}类
{{ v.price }} ¥{{ v.price }}
央广网北京12月6日消息(总台央广记者周益帆)近日,商标抢注又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有“重工业版李子柒”之称的云南女孩林果儿在网上发布求助短视频:她的名字被不相关企业注册了三个类别的商标,有中介牵线,称注册方开价36万元转让。
无独有偶,在某短视频平台拥有3000多万粉丝的电影解说博主“贤于葛格”的名字也被抢注。近些年来,因商标被抢注,企业花费数百万元转让费用获得商标使用权的案例有不少。恶意商标抢注该如何管理?
废品站送来的电动车简单修理一下就可以使用了;自己锯木头、搭框架,山野里徒手盖起一栋竹屋……在以往的视频中,林果儿这个毕业于昆明学院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女孩,看起来无所不能,但在12月1日的一条微博更新中,林果儿却发布了一则求助视频:“以前听人说注册商标很贵,我自己也没有花心思去了解。最近我的流量起来了,我自己也想着商标这件事情,前几天我准备去注册的时候,发现我的商标已经被一个外省的朋友给注册了,这个朋友是今年8月底注册的工商个体户,9月2日他就注册了我的名字商标。”
29类食品、32类啤酒饮料、35类广告销售,和林果儿有关的商标注册还处于等待实质审查阶段,她担心,如果注册通过将影响自己的视频作品。
林果儿说:“我最需要的是我这个名字的广告销售(商标),我的很多作品标题封面都有这个名字,我怕的是以后如果我要不回这个名字的话,对我的那些作品有影响。”
知名博主的账号、名字被注册不是新鲜事。拥有3000多万粉丝的电影解说类短视频博主“贤于葛格”的账号被申请注册近日也引起了关注。
今年8月,杨倩、陈梦、全红婵等奥运冠军姓名也接连被人申请注册商标;2020年,还有多家公司申请注册“雷神山”“火神山”等和疫情相关的商标。
抢注商标的背后,是难以想象的高额转让费、使用费,甚至可能推动恶意抢注商标成为一条灰色产业链——注册费只需要几百元,但如果抢注的商标是知名人士或涉及后续转让,可以获得几百倍甚至上万倍的收益。
以上述林果儿名字被注册来说,根据后续披露的信息,已经有中介向林果儿表示,注册方开价36万转让商标。
林果儿透露:“中介说他替我去跟对方联系,联系以后说那边的报价是要12万一个品类,他注册了三个品类,要我36万,但是我没有那么多钱,我也联系不到这个人。”
抢注、囤积商标的行为,还造成了很多注册商标的闲置。据媒体报道,有机构统计,在已申请的商标中,三成处于闲置状态。
注册商标、提前布局和恶意抢注之间,有何区别?知识产权律师、北京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粟晓楠指出:“商标注册实际上是一个企业或者是个人,基于自身需要去进行的市场行为。积极的商标注册不是一概被禁止的或者说是不好的,比如一些热点的事情,相关企业应该提前去做商标的布局。有些人可能基于正当的商业需要,他去注册,不能一概否定。法律否定的是你去抢注别人享有权利的一些行为,比如奥运冠军的姓名或者一些网红的名字,都是他人有在先权益的,在这个时候(抢注)是违法的,是我们应该去禁止的。”
粟晓楠表示,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及相关行政执法机构针对热点事件及人物的恶意抢注,通过采用批量驳回等方式来解决。比如,在奥运冠军姓名被抢注事件中,浙江永康市市场监管局对浙江钛尔工贸有限公司恶意申请注册“陈梦”商标的行为予以警告,并处以罚款3000元;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对申请注册“全红婵”的公司及主管人员作出警告并罚款的处罚;恶意注册“抗疫”相关商标的行为,也被驳回并处罚。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刘春田表示,恶意商标抢注行为是一种非法制意识导致的。他认为,解决相关问题,需要私权主体通过法治及市场的手段,来维护正当权益。
刘春说:“被抢注的权利人,无论是姓名权、著作权,还是商业外观设计,都是他的权利,都是他的私权,他希望得到制止,可以通过直接交涉、律师交涉,或者司法途径去解决这个问题。当然,如果私权主体愿意,他也可以寻求行政执法机构的帮助,他主动提出请求,由行政执法机构帮助解决类似的问题。
从更长远来看,解决抢注商标、注册商标被闲置等问题,需要主管部门更有效地打击,也需要社会更加积极配合。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告诉中国之声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这位工作人员说:“在现行的商标制度中,我们俗称叫‘撤三’,也就是如果满三年确实不使用的话,别人可以请求撤销他的专利。这样也保证了被占用的名称、标记或者其他资源,可以重新回归到公众可申请商标的状态。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现在对于这样的行为都有一些严厉打击的规范和规定。”
粟晓楠认为,如果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商标注册的成本费用,并降低权利人的维权成本,将可以更进一步解决、规范商标的抢注行为。
粟晓楠说:“法律上有一个叫做保护在先合法权利的基本原则,还有一个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把握好这两个原则,行政机关在审查、审理这些案件的时候,就会得出一个比较正确的结论。其实在内部审查审理的时候,这一块也是要加强引导,更多地保护诚实信用的实际使用人的利益。此外,目前商标注册成本费用太低了,但是权利人维权的成本太高了,很容易给别人有机可乘。可以考虑增加商标注册的费用,通过建立一些这样的制度,让投机成本越来越高。”